广州IT外包服务喜迎反垄断对电信罚款
2017-3-16 18:56:17 点击:
记者16日 广州IT外包 www.pc626.com了解到,近期吉林、辽宁两省物价局分别对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电信企业实施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吉林省物价局查处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涵盖小区内(只有其一家提供宽带服务),要求只办理宽带业务不使用固话业务的宽带用户,必须缴纳每月5元的停机保号费,否则不予办理宽带业务,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28230元,并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5%的罚款,计295710.75元,经济制裁共计823940.75元。
辽宁省物价局查处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案。经调查,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在经营宽带业务时,要求消费者指定一部固定电话作为承载或付费电话,以实现固定电话与有线宽带的捆绑,构成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固定电话业务的垄断行为。同时,该公司作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向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出售带宽时,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固定了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向终端家庭用户出售有线宽带产品的种类和价格,限制了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在终端用户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考虑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在做出处罚决定前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辽宁省物价局对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671559元。
吉林省物价局查处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与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实施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与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使用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线路资源,在其指定小区开展宽带业务时,使用相同的宽带单产品资费标准,完全排除相关市场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对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和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5%的罚款,共计27920.60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电信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违法实施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力度。同时,欢迎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有关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6日消息,近日河南南阳市麒麟路麒麟公馆小区通信设施疑遭到人为破坏,导致南阳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家庭宽带、电话等业务被阻断,初步估计直接损失超过70万元,影响用户900余户。
有知情人士称,该小区网络中断系物业方与电信运营企业就宽带经营业务出现分歧而导致此次通信设施受损。
目前,三家电信运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破。
南阳某小区通信设施疑遭人为破坏 直接损失70万元
2017年3月8日6:00-10:00期间,河南南阳市麒麟路麒麟公馆小区通信设施疑似遭到人为蓄意破坏,导致网络突停,南阳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家庭宽带、电话等业务被阻断。
事件发生后,3月10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布一封告知信,称“早在十天前我物业公司已经向几家运营商下达了整改线路的通知,要求几家运营商尽快配合安抚用户,配合线路整改。可是三家运营商不仅没有向用户解释,反而一再推诿扯皮,拒绝配合。无奈之下我物业公司不得不强制执行,所以造成这次突发断网。”
至于为何有这次线路整改,物业公司表示,“整改通知下达前小区连续两次失火,造成了一定不必要的损失。出于对小区安全的负责下达这项通知。”根据物业公司说法,“事情发生后,联通公司称是因为物业方不让他们进线,才强制拆除他们的线路”,并表示“决定暂时保留整改后是否与其继续合作的决定。”
3月13日,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也对此网络突停事件发布公告称,“南阳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电信公司是合法取得中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全业务运营公司,承担着电信普遍服务的职责,落实提速降费惠民政策,正在大力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的推进,可以提供国家要求的信息安全、服务质量、装维质量、带宽质量,保证用户的合法自由选择权,通信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同时在公告中以加粗黑字“告诫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黑宽带、垄断经营、排他经营等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吉林省物价局查处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涵盖小区内(只有其一家提供宽带服务),要求只办理宽带业务不使用固话业务的宽带用户,必须缴纳每月5元的停机保号费,否则不予办理宽带业务,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28230元,并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5%的罚款,计295710.75元,经济制裁共计823940.75元。
辽宁省物价局查处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案。经调查,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在经营宽带业务时,要求消费者指定一部固定电话作为承载或付费电话,以实现固定电话与有线宽带的捆绑,构成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固定电话业务的垄断行为。同时,该公司作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向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出售带宽时,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固定了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向终端家庭用户出售有线宽带产品的种类和价格,限制了丹东有线电视公司在终端用户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考虑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在做出处罚决定前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辽宁省物价局对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671559元。
吉林省物价局查处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与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实施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与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使用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线路资源,在其指定小区开展宽带业务时,使用相同的宽带单产品资费标准,完全排除相关市场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吉林省物价局对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和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5%的罚款,共计27920.60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电信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违法实施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力度。同时,欢迎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有关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6日消息,近日河南南阳市麒麟路麒麟公馆小区通信设施疑遭到人为破坏,导致南阳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家庭宽带、电话等业务被阻断,初步估计直接损失超过70万元,影响用户900余户。
有知情人士称,该小区网络中断系物业方与电信运营企业就宽带经营业务出现分歧而导致此次通信设施受损。
目前,三家电信运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破。
南阳某小区通信设施疑遭人为破坏 直接损失70万元
2017年3月8日6:00-10:00期间,河南南阳市麒麟路麒麟公馆小区通信设施疑似遭到人为蓄意破坏,导致网络突停,南阳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家庭宽带、电话等业务被阻断。
事件发生后,3月10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布一封告知信,称“早在十天前我物业公司已经向几家运营商下达了整改线路的通知,要求几家运营商尽快配合安抚用户,配合线路整改。可是三家运营商不仅没有向用户解释,反而一再推诿扯皮,拒绝配合。无奈之下我物业公司不得不强制执行,所以造成这次突发断网。”
至于为何有这次线路整改,物业公司表示,“整改通知下达前小区连续两次失火,造成了一定不必要的损失。出于对小区安全的负责下达这项通知。”根据物业公司说法,“事情发生后,联通公司称是因为物业方不让他们进线,才强制拆除他们的线路”,并表示“决定暂时保留整改后是否与其继续合作的决定。”
3月13日,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也对此网络突停事件发布公告称,“南阳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电信公司是合法取得中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全业务运营公司,承担着电信普遍服务的职责,落实提速降费惠民政策,正在大力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的推进,可以提供国家要求的信息安全、服务质量、装维质量、带宽质量,保证用户的合法自由选择权,通信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同时在公告中以加粗黑字“告诫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黑宽带、垄断经营、排他经营等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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